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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電網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方案獲批 |
(時間:2015-9-11 16:30:30) |
繼蒙西之后,寧夏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方案正式獲批。發改委9日發布息公告表示,原則同意《寧夏電網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方案》,并要求盡快擬定首個監管周期(2016-2018年)寧夏電網輸配電準許收入及價格水平測算方案。 這是全國第二個省級電網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方案,也是國家電網轄區內獲批的首個試點方案,意味著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再下一城”。 很據試點方案,輸配電價核定范圍為國網寧夏電力公司全部共用網絡輸配電服務的價格。核價基礎為國網寧夏電力公司的輸配電資產和業務。 值得注意的是,寧夏輸配電價試點改革方案與此前公布的深圳、蒙西試點方案,內容基本相近,都規定輸配電價實行事前監管,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則對電網企業實行總收入監管,單獨核定分電壓等級輸配電價。 同時,與深圳方案一樣,寧夏方案也增加了核定輸配電價時需考慮交叉補貼等內容,對電網輸配電成本費用的具體指標核定標準更加明確和嚴格,激勵企業加強管理、節約成本,提高效率。 試點方案提出,結合電價改革進程和寧夏實際,采取綜合措施妥善處理并逐步減少不同種類電價之間的交叉補貼。在交叉補貼取消前,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的輸配電價標準,應包含交叉補貼的成本。 在配套改革方面,試點方案提出,要結合電力體制改革,把輸配電價與發電、售電價在形成機制上分開,積極穩妥推進發電側和售電側電價市場化,分步實現公益性以外的發售電價格由市場形成。鼓勵電力用戶或售電主體與發電企業通過自愿協商、市場競價等方式自主確定市場交易價格,并按照其接入電網的電壓等級支付輸配電價。 但是,相比蒙西方案,寧夏試點對輸配電價改革推動機制有更明確的提法,提出“在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統一領導下,各有關部門要協調配合,規范實施”。物價局、發改委、經信委等部門分工和職責明確。 電網企業按照政府各有關部門的要求提供真實、充分的成本、投資等相關信息及證明材料。電網企業還要根據實際情況和核定輸配電準許成本的需要,逐步改變現有成本費用的核算方式,由現行按成本屬性分類的方式改為按經濟活動的方式歸集成本,并進一步細化到按分電壓等級歸集成本。 去年11月,發改委決定在深圳市啟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改變現行電網企業購銷差的盈利模式,標志著我國輸配電價改革邁出實質性步伐。今年3月底新電改方案公布后,輸配電價改革先后確定深圳、蒙西、湖北、安徽、寧夏、云南、貴州等七個省區進行試點。 6月,蒙西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工作落地。9月,云南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工作落地。發改委表示,今年下半年將持續深化電力價格改革,繼續推進輸配電價改革試點,不斷擴大試點范圍。 華北電力大學教授曾鳴表示,今后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將越來越多,也會加快速度。不論放開兩頭結果如何,管住中間會義無反顧地進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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