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額制第三次征求意見,明年起正式實施 近日,國家能源局第三次發布《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及考核辦法(征求意見稿)》。通知表示,2018年各地區配額完成情況不進行考核,2019年起正式進行配額考核,2020年配額指標用于指導各地區可再生能源發展。依照指標計算,2018全年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將達到5590億度,相比17年增長了約557億度電,同比增長約11.07%。2020年全年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將達到7563億度,相比2017年增長50.28%。 增加激勵性指標,有利于新能源發電消納 此次新增加了各省的激勵性指標,按超過約束性指標10%確定,對高于激勵性指標的地區,予以鼓勵。此外,超出激勵性配額指標部分的可再生能源消費量不納入該地區能耗“雙控”考核;對納入能耗考核的企業,超額完成的應完成配額的電量折算的能源消費量不計入其能耗考核。這對于有降耗要求的地區和高耗能企業,將會促使它們采用可再生能源發電電力來完成考核,有利于新能源的消納。 明確了承擔配額義務的市場主體,可操作性強 《考核辦法(征求意見稿)》明確了,承擔配額義務的市場主體第一類為各類直接向電力用戶供電的電網企業、獨立售電公司、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簡稱配售電公司);第二類為通過電力批發市場購電的電力用戶和擁有自備電廠的企業。第一類承擔與其年售電量相對應的配額,第二類承擔與其用電量相對應的配額。我們認為,明確了責任主體,在執行上也具有可操作性,同時也列出了懲罰措施,這將督促當地政府充分保證《考核辦法》中各指標的完成。 2020年指標穩定未來光伏、風電裝機需求 19年配額制執行后,指標標準將會逐年提高。指標逐年的提高,除了能降低棄風棄光率外,還能夠穩定新增裝機需求。我們測算得光伏、風電2018-2020年3年新增裝機分別需要95GW和68GW;揪S持了目前需求水平,可以穩定上游制造企業的利潤水平。 投資建議 我們認為,非水可再生能源將直接受益配額制的實施,明年配額指標強制執行后,將有利保障光伏、風電的消納,帶動投資商的投資積極性,并且還能夠穩定新增裝機需求,對于整個光伏、風電產業鏈都將帶來積極影響。推薦中環股份,晶盛機電,隆基股份,正泰電器,東方電纜,天順風能,金風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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